【环球网报道 记者 张加军】2014全国两会期间,航空界的代表从行业和专业的角度,就相关热点问题提出了提案议案。航空产业是国家战略性高新技术产业,而民机技术含量高,是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载体,技术带动性强,发展民机产业必须建立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民机产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全国人大代表、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唐军,全国人大代表、中航工业直升机副总经理余枫,全国人大代表、中航工业航宇董事长马永胜,3月4日接受了人民网、环球网等多位记者的联合采访,就坚持对国家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民机产业准入采取特别管理措施、确保我国民机产业健康发展的问题,与记者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航空界代表向记者提及,航空产业是国家战略性高新技术产业,对国际政治、经济和军事格局具有重要影响,是军民高度融合的产业。民机产业是高端装备制造的重要领域,受到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国外民机产业经过百余年的发展,已经高度成熟,产业规模急剧扩大、技术进步日新月异、产品不断更新换代、对国内部分市场形成垄断。国外民机产业高度发达已对我形成严重压迫之势。
航空界代表认为,我国民机产业仍处于起步阶段必须给予保护和扶持。我国民机产业虽已从最初的仿制阶段发展到现在以我为主研制阶段,但依然与国外差距大,具体表现在:一是核心技术能力缺乏,自主创新能力与国外差距较大,新机型研制进展缓慢。二是产品技术落后、缺乏支柱产品和新产品,产品竞争力弱、市场份额低。三是产业化程度低,产业规模小。四是自主配套能力不足,发动机、航空设备及系统、关键元器件和材料严重依赖进口,不能满足民机产业的发展需求。五是适航取证能力弱。现阶段,我国民机产业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是幼稚产业,必须靠国家的政策性保护才能健康发展。
航空界代表还认为,在自贸区中对外资投资民机产业的要求降低后,将大大降低外资进入国内飞机设计、制造的门槛,将会对我国民机产业发展带来严重不利影响,将有可能打乱国家已规划好的民机产业布局,加剧对国产飞机的竞争,还可能影响民机产业的对外合作。由于国内民机产业十分弱小,国家在对外开放的同时,对国内企业必须给予一定的保护,所以对外资进入必须进行核准。现阶段,合资、合作已成为我国民机产业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通过合资、合作,我国航空企业可以提高技术水平、提升管理技能。一旦没有了“须中方控股须合资、合作”的限制,外商就可以甩开国内航空企业单干,减少国内民机企业对外合作的机会,并使中方企业失去在对外合作中的主导地位。
唐军总经理提及,一些地区为了有利于对外招商、为了提高本地配套企业融入全球产业链的能力,在提请设置自贸区时,突破《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的规定,放开民机制造业的发展,对带动当地民用航空工业的发展有利,但对整个国家民机产业发展会带来不利影响。
综合上述原因,三位航空界代表建议,坚持民机投资项目核准制不动摇,在自贸区执行该大政方针不松动,加强民机投资项目核准制的执行力度。对于国内出现的部分外商投资、中外合作民机项目没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准管理的现象,要严加整治。同时,扩大民机对外合作不动摇。在坚持核准制度的前提下继续扩大对外合作,有利于保护中方在项目中的主导权和话语权,实现充分利用外商技术和经验促进国内民机发展的最终目标。此外,
既要发挥地方政府发展民用航空工业的热情,更要注重地方利益服从国家利益,从民机产业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考虑选择外商合作伙伴及合作项目,严格执行相关核准制度,避免打乱仗、虚耗资源,要将有限的资源都用在“刀刃上”。 免责声明版权作品,未经环球网Huanqiu.com书面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刘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