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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惩戒干部失信行为 上班打牌下棋、玩游戏即失信

2014-04-13 18:09:21 来源: 人民网  作者:
摘要:南宁市委32条规定适用于市委管理的在职干部,包括公务员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及其他事业单位担任处级或相当处级职务的干部。轻微失信行为包括:上班迟到早退,外出不按规定请假,擅自脱岗;在工作时间打牌下棋、玩游戏、炒股票(基金)或者上网从事

  为改进干部作风,4月11日,广西南宁市委组织部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了《南宁市委管理干部失信行为惩戒规定(试行)》的32条相关举措,对市委管理干部在履行职责和从事相关社会活动中违反职务诚信和公民诚信的行为进行惩戒,失信行为划分为轻微、较重和严重三个等级,其中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玩游戏、炒股票即失信。

  南宁市委32条规定适用于市委管理的在职干部,包括公务员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及其他事业单位担任处级或相当处级职务的干部。轻微失信行为包括:上班迟到早退,外出不按规定请假,擅自脱岗;在工作时间打牌下棋、玩游戏、炒股票(基金)或者上网从事与工作无关活动等7条。

  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等非法活动说情;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务、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等10条属较重失信行为。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后果;对公开承诺的事项,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时兑现;工作措施不力,工作效能低下,工作作风不实,未按计划完成工作任务或考评考核未通过等15条归为严重失信行为。

  对针对失信行为,南宁市委明确了惩戒措施,轻微每条计1分、较重3分、严重6分。1年内累积达到2分及以上、未达到5分的市管干部,采取诫勉谈话,取消该年度各类评优评先及表彰奖励资格,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1年内不得晋升职务,1年内不得交流到重要岗位。5分及以上的,担任领导职务的改任同级非领导职务,担任非领导职务的降一级安排非领导职务,1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原任职务相当的职务,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记者 庞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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