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拉横幅扰乱秩序 12名保安被判刑
事发去年8月19日广州某医院
本报讯 (记者章程 通讯员邹宇婷)因劳动合同纠纷问题,10余名保安爬进医院门诊楼上方的玻璃雨棚,并通过悬挂横幅、抛撒公开信以及静坐等方式向外界反映其诉求,持续时间长达11个小时,造成医院门诊楼部分诊室被迫搬离、现场周围交通遭遇拥堵等。昨日,涉案12名保安在广州市白云区法院接受一审宣判,因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9人分别被判处9个月至8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其余3人被免予刑事处罚。宣判后,部分被告人坚称自己是无罪的,当庭要求上诉。
2013年8月19日6时许,广州某医院正门口,孟某等10余位保安攀爬进入门诊楼正门上方的玻璃雨棚,他们在玻璃雨棚上悬挂横幅及条幅,向楼下围观群众抛撒公开信,并采取静坐等方式向外界反映其诉求,他们要求加入工会,要求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要求参加社保,“要同工同酬”,“加班费涨工资体面劳动”等。
后公安机关、医院等相关部门人员先后赶到现场,但孟某等人仍不听从劝告离开现场,公安人员及消防官兵在门诊楼下拉置警戒线、架设云梯及铺设气垫。事件一直持续到当日下午5时,造成现场大量群众围观、医院门诊楼三楼部分诊室被迫撤离、医院正常诊疗秩序受到严重干扰、现场周围的交通也受到严重影响。经警方多次劝说和警告无效后,孟某等人被带离现场。
据孟某的辩护律师段毅介绍,维权行动其实早在去年5月份就开始了,3个多月来孟某等多名员工已经多次去省总工会等相关单位反映情况但都没解决。
段毅告诉记者,包括保安以及女护工在内共有百余名员工都与医院存在劳资纠纷。女护工方面,医院没有和她们签订劳动合同,而劳务派遣来医院工作的保安则同工不同酬,存在异地购买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加班费的计发基数按最低工资标准,带薪年假未依法执行等。而去年3月份,医院突然解雇多位护工,在此情况下,保安和护工决定联合一起行动集体维权。后来,护工的问题和医院谈判解决了,但医院原本答应给保安每人补偿3万元却降至1.8万元,保安实在没办法才爬上医院雨棚向社会宣告维权。
段毅认为,孟某等被告人是有合理诉求的,是无罪的。
白云区法院刑庭庭长简伟杰提醒,公民维护自己的权益要通过合法途径,而不应该非法进行维权。
链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依据我国刑法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