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4月4日电(胡雪蓉)北京时间4月4日,中国足协正式公布了对广州恒大外援雷内的处罚决定。雷内因在中超第4轮比赛中竖中指被足协纪委会停赛4场,罚款2万元人民币。
关于对广州恒大足球俱乐部队运动员雷内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各赛区委员会、各足球俱乐部:
2014年3月28日,2014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第4轮,江苏舜天足球俱乐部国信舜天队与广州恒大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在南京市奥体中心体育场进行。
根据裁判监督报告、比赛录像及当事人陈述等,当比赛进行到第85分钟时,广州恒大足球俱乐部队8号运动员雷内做出侮辱性手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55条之规定,做出如下处罚:
一、停止广州恒大足球俱乐部队8号运动员雷内参加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的比赛4场。
二、罚款人民币20000元。
上述罚款应按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17条规定执行。望各俱乐部从维护中国足球形象的角度出发,切实加强对运动员、官员的管理教育,坚守道德底线,不断提高规则意识、自律意识、法律意识,以此为戒,弘扬足球正气,确保 2014 年中国足协举办的各级赛事顺利有序进行。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
主任:王小平
201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