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5年初,长沙的第一处政府主持的廉租房——长沙市第一平民住宅区,不少城市平民已开始入住。
长沙市第一平民住宅区的公共会场。
长沙市第一平民住宅区头门。
文/任大猛 图/徐晖铭
2014年,楼市到底是涨,还是跌?是该趁机买房,还是继续坐等观望?这样的讨论,或许没有答案。但它却告诉人们,无论过去,还是现在,抑或未来,住,永远会是生活在都市中的人们必须要考虑和面对的一件“麻烦事”。
毛泽东租住清水塘时,正是长沙租房的好时期
“毛泽东、杨开慧结婚时 ,那时(他们)可怜得很,只买了张木板床、一张条桌。到杨开慧怀孕后,杨老太太(指杨开慧的母亲)才搬来(同住)。” 这是与毛泽东年轻时一同干革命的易礼容在1978年8月22日,面对来访者讲述的早年毛泽东在长沙的经历。
易礼容此前还说到:“(毛泽东和杨开慧所住的)清水塘的房子,是我负责向一个洋货铺老板姓姚(陶)的那里租的。租金每月7元,后来又加了2角,7元2角一月,租金是我按月交他,这笔钱肯定不是党内什么经费,是哪来的呢,我也记不清了。主席搬到清水塘去住是1921年夏秋之交,是自修大学举办起来以后,主席已和杨开慧结了婚,他们住清水塘进门的右边正房,后房杨母住。左边正房我住过,戴毓本也住过。临时住过的还有一些人,如李立三也可能住三五晚,杨开秀(杨开慧堂妹)也住过,朱舜华住一两晚也可能有的。”
毛泽东当年租住清水塘,是以“一师附小教职员”身份租住这个单门独院的。当年北洋军阀张敬尧早已被赶出长沙,长沙城的世道处于相对平稳时期,城市人口不断增加,城内的房租开始上涨,至少毛泽东所住的清水塘的房子,就涨了2角钱。
其实,在民国初期的长沙,非但毛泽东租房住,他的老师们更早将租房视为住在长沙的生活方式。毛泽东在“一师”就读时,他们早就开始结伴群租的生活。
1915年前后,毛泽东在“一师”的老师杨昌济、黎锦熙、方维夏、徐特立等六位“一师”教员就租住在东庆街李氏芋园内(今解放西路东庆街至水月林一带)。李氏芋园,当时园中有假山、水池、树木等庭园之胜。
据毛泽东的老师黎锦熙日记中记载,1915年4月,毛泽东来到李氏芋园拜访租住在这里的老师们,并练习了当年非常时髦的锻炼之法——静坐。毛泽东坐在李氏芋园的一株灼灼桃花树下,桃花寂静地落在静坐中的毛泽东身上。
前几年,李氏芋园后人李壮飞先生从英国回到长沙,访其芋园旧居,曾谈及他的父亲、翻译家李青崖先生小时候曾扮鲁滨逊驾船独自生活在芋园大塘中间的一个有假山的孤岛上。
上世纪30年代,何键等人曾拟将宽阔的李氏芋园建成长沙市中心公园,后因战事未果,李氏芋园当时尚存何绍基等不少名人碑刻。
民国时期著名影星王人美也曾回忆,毛泽东在“一师”就读的一个夏天,曾借住在桂花井他们家,因为王人美的父亲是毛泽东的数学老师,而哥哥们与毛泽东又是“一师”同学。王人美讲述道,他们家在桂花井的房子,是租赁了军阀叶开鑫的。叶住这处公馆房子前栋,王人美家和陈姓人家共同租用了后栋。
其实,当年在长沙不止教员等知识分子用租赁方式解决住的问题,当过湖南省长的刘人熙先生,在长沙似乎也没有购买房屋,当年他租住在富雅坪一处公馆,后来张敬尧为报复刘人熙,在刘人熙逃走后,将刘省长租住的房屋捣得个稀巴烂。
民国时期,因政府推行房产税,并附有多种房产捐,人们的生活水平较低,且长沙旧时的银行并不能办理房产按揭,因此,在整个民国时期的长沙城,租房基本是最合算的城市生活方式。
1936年邹欠白在《长沙市指南》中说,长沙消费很高,每月要有20元才能在长沙生活,“白居”“大不易”,因为拥有44万人口的长沙是一座省会城市,“长沙生活程度历来高于各市县。”在长沙一户普通小家庭,月收入20元,算是最正常的家庭收入标准。但1935年,因银价低落,20元的家庭收入,已让不少家庭有“不足开支之苦”。20元收入,在1935年的长沙仅能开支如下:
租赁小房两间,租金5元/月;次号米一石,供六口之家吃喝,8元/月;另,日常伙食杂用、人情南北往来等项最少开支:7元/月。
也就是说,在当时的长沙生活,普通市民家庭开支以20元为低限,服饰等项尚未计算在20元/月之内。当年长沙最标准的工资,刚刚能够用来租房,勉强保持温饱,至于想要积蓄买房,简直就是做梦,所以大多数人,只好租房住,即《长沙市指南》所总结的:“(长沙市民)少有自营房屋者,大都赁屋而居。”
那么手中掌有大量房屋的人是些什么人呢?
据民国湖南报纸分析,这些人以晚清湘军崛起后而形成的“富二代”、“官二代”居多,他们守着的是一个家族或者一个家庭在长沙市的“祖业”,不愿意出卖、玷污家风,而宁愿对外出租;此外,随着商业的发达,也有经商的发了财,在城市中开始购买现房或自建房屋。
总之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民国初期的长沙住房,自住率相对很低。根据1949年的统计数据,1949年,全市土地面积为112平方公里,其中私有土地约占93%;城区房屋建筑面积为482.75万平方米,其中私有房屋占64.64%。其实除了私有房屋外,有些房屋为学校、庙宇等机构所控制。所以1948年《湖南国民日报》一则社论认为,一万人控制着全市无房的三四十万人。
城市蚁族,怎样才能租住新建的廉租房
1935年1月,浏城桥外长沙市第一平民住宅落成,这是长沙楼市中第一次出现“廉租房”。
对于在城市出卖苦力的蚁族来说,长沙城内的洋房、独宅,炫目的水泥钢筋建筑物,只是一种可望而不可“住”的景物,于是因兵灾、水灾、旱灾及农村破产等原因而在城市近郊聚集的越来越多的“蚁族”,开始在长沙近郊营造贫民窟。这中间以小吴门火车站旁的煤灰堆贫民窟最著名,也最影响长沙市容,而且小吴门煤灰堆靠近火车站,人流复杂,容易形成长沙严重的消防和治安隐患。
1934年,长沙市政府决定拆迁在小吴门外、靠近火车站的煤灰堆贫民窟。该处贫民窟,原系用城市煤灰泥屑填塞而成,污水横流,人群复杂。为了改变煤灰堆脏乱差的面目,长沙市政府决定在浏阳门贫民工艺场旁拨出一大片土地来建筑湖南第一处廉租房小区,即长沙市第一平民住宅。等第一平民住宅建成后,即开始对煤灰堆进行清剿和拆迁。这一次拆迁是成功的,而长沙市平民第一住宅也因为廉租房管理严格、廉洁奉公且相对公平而屡受各处表扬。
1937年湖南《观察日报》就写道:“长沙有整洁的平民住宅……该处住宅区,坐落在南郊广阔的公路旁边,紧靠着贫民工艺场……(这里)就像上海的弄堂巷子一样,144间灰色的小楼房排列成7条整齐的行列:直的2行,横的5行。行列与行列之间,又相隔着一丈左右宽阔的沙土道路,一枝一枝的树木横站在左右。外来的旅人,要不是看清楚园前门口的名称,谁又能相信,那些房屋里面的居民,是人力车夫,是小贩,是报童,甚至是更清寒的百姓呢?”
1935年湖南报纸记者解释,长沙市第一平民住宅,因为是廉租房,租房价格极其便宜,楼下住户每月须缴月租6角钱,楼上5角钱。在月租上,有同事评价说,六七角钱一个月,“以目前生活开支来讲,那简直少得不够买一包令纸香烟。”
当年长沙市政府颁布入住名额有限的第一平民住宅的住户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必须是拆让马路的拆迁户;二、必须是长沙市民;三、有正当职业,且已婚、有家眷者,廉租房不得租给游惰者;四、公务员不得占用廉租房指标;五、家中财产在200元以下;六、有不良嗜好,或从事不正当业务者,不得租用廉租房。
房租越限越高,市民自建小产权房
众所周知,抗日战争,长沙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长沙城在抗战胜利一年半后,市区住房供应仍然严重短缺,因为城市“房荒”,租金变得越来越高,房客们越来越住不起,如果退佃则在长沙城内根本找不到房子。当年,长沙失业率极高,但要找到房子,比找工作还难。
此时,长沙为方便市民租房,出台了数条《房屋限租令》,如在长沙市区发现有空置的房屋,市民可以举报,并优先享有租赁权,甚至可免去房租。
与此同时,湖南省主席王东原任命熟悉市政的汪浩任长沙市长。
汪浩上任长沙市长即马上着手解决长沙房荒问题,一是马上修复浏城桥边上第一平民住宅148缝、共计228间房屋,并提议在浏城桥附近及李氏芋园加建平民住宅。
其次,利用美国提供的大量救济面粉,以工代赈,在城市四郊,分建四所善救新村。西郊新村由湖南大学划定校内土地建房,作为该校教职员工的宿舍。南郊新村,利用市产二三亩,建房解决退役转业军人的住房。北郊新村系向农民银行贷款,征集杜家山、龙洞坡山地百亩,建房54栋,命名为善救第一新村。东郊新村系拨用省产打靶场坪地58亩,建房22栋,命名为善救第二新村。善救新村合计安排324户,系公开放租,按申请承租先后秩序编号,当众监督抽签,决定放租对象。也就是说为无房户提供廉租房,让低收入家庭能够有房住。
第三就是引进合作自建房屋,帮助市民团建或团购房屋。
用合作方式“团建”房屋,最成功的一次就是为拆建沿江大道,将愿意拆迁的长沙本地居民,集体迁往湘春路旁的彭家井建设房屋。
先由43户人家集体向市政府承租彭家井公地,自筹资金380万元,省信用合作社贷款200万元,省善后救济署拨发救济物资面粉3吨半,组建集体住宅,定名为彭家井平民住宅公用合作社。社员愿意参加彭家井建房劳动的,可以折合为建房工资总额。
彭家井平民团建住宅成功后,长沙市又先后组建了小彭家井(住户以小贩为主)、富雅坪(住户以贫困公务员为主)、熙宁街(住户以小贩为主)、橘隐园(住户以贫困公务员为主)、伍家井(住户以贫困公务员为主)、水陆洲(住户以划夫为主)等六社的平民住宅建设。合计全市共采取合作社形式组建七个平民自建房屋合作社,建房屋122栋,有社员188户。当然除了彭家井的产权为长沙市所属土地外,其余各处土地归属封建社团所有。以今天的眼光看来,后面6处房屋只算小产权房。
与此同时,长沙市对于各家报纸媒体从业人员也有相当的资助或补助。戴哲明等报人即因此在教育西街自建住房。
看起来长沙市使用多种调控手段解决“房荒”,力度之大让普通市民人心振奋,长沙市内整体房屋租金一度下落。但不久随着国共内战的深入,蒋家王朝摇摇欲坠,北方各地难民纷纷涌入南方的长沙,而当时币值极不稳定,通货膨胀,房东要求佃户一律采用一月一石三机米来解决房租问题。结果米价不断暴涨,而纸钞越来越水,普通公务员三个月工资,甚至租不起两个月的房子。长沙政府一次又一次调控,严格限租,在1948年下半年至1949年初,禁止房东索取实物作为房租、禁止以金条作为房租,但长沙城内房租却越限越高。
就在住房问题已经不能解决的怨气中,1949年8月5日,长沙城和平解放,原有的一切不合理的、解决不了住房问题的房屋调控政策逐步宣告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