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史:在山东枣庄的袁寨山里,有个三清观,三清观的院子里有一块1935年(民国二十四年)立的石碑,碑刻的主要内容是当年山东省教育厅的一份批文,文末署名厅长何思源,成为当地的一个人文景观:
呈为井字峪庙树,素为县属名胜,请出示保护,以防损伤。由呈文悉查,该县请将井字峪庙树列入乡师基金一案,业经本厅指令第一三六九号驳回,不准变卖矣。所请应勿庸议。仰即知照。
此批
厅长 何思源
中华民国二十四年九月二十日
据史料记载:民国二十三年,峄县政府为了发展教育,欲将三清观庙宇周围的县属古树变卖,补充乡师基金。村民代表薛蔚亭等人,给山东省政府教育厅呈上联名信,请求保护井字峪内三清观庙宇周围的古树。县府为了达到目的,给山东省教育厅呈上报告,申明理由,求得支持。
不料省教育厅不仅未予批准,反而明令制止伐树,驳回了县政府的申请,当地村民自发捐资,立下了这块护树碑,刻上了何思源厅长的复文。
札记:虽是小事一桩,却可见当年何思源的教育思想值得后人肯定和赞誉。(李海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