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婚外情人保持多年的关系后,由于屡遭逼婚,前门街道原工作委员会书记罗少杰雇凶杀死情人。
一中院今天发布,近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一中院对被告人罗少杰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检方指控街道工委书记 雇凶杀人碎尸
现年49岁的罗少杰被捕前系中共东城区委前门街道工作委员会书记、东城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据指控,被告人罗少杰因感情问题与熊某(女,殁年41岁)发生矛盾后起意杀死熊某,2011年9月间罗少杰分别找到被告人马卫华和叶学军,商议、指使杀死熊某并提供资金,后叶学军帮助租房、更换门锁等,马卫华于2011年9月14日14时许以看房名义将熊骗至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宝园六里大雄郁金香舍小区某单元内杀死。
次日,马卫华在被告人朱小鹏的协助下将熊的尸体运至本市东城区新景家园东区3楼4门202号租住房内,又伙同被告人张大鹏先后在该处及本市东城区幸福家园小区租住房内将熊的尸体肢解后抛弃。五被告人作案后分别被查获归案。
案件还原杀机初起 因遭婚外情人逼婚
据悉,2002年,罗少杰任北京市某区城管大队队长兼书记。这一年,该区旧城改造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大片旧城正在拆迁。
城管大队有一项工作就是配合拆迁,罗少杰在当时的拆迁圈子里很有名,被坊间称做“罗哥”、“罗爷”,拆迁公司都愿意结交罗少杰这样的干部。
当时,跟罗少杰交好的几个拆迁公司人员中,时年34岁的马卫华和31岁的叶学军都是拆迁公司的部门经理,是罗少杰两个关系最好的“老弟”。
也就是在这时,罗少杰遇到了熊某,当时已经结婚的罗少杰与熊某发展成情人关系。
据罗少杰妻子郭女士证言,2004年她通过丈夫的手机短信发现了罗与熊某的不正当关系,罗少杰解释说二人是工作关系,在酒后发生了性关系,并且向郭女士保证以后一定断掉婚外情。郭女士说因为当时孩子要中考,她没提出离婚。
但罗少杰并没有和熊某断开,熊某还经常通过手机骚扰郭女士,给她打电话让她离婚。郭女士为此换过两次手机号,并于2005年从亚运村搬家到新世界附近。
2006年,熊某还跟踪罗少杰的车到郭女士和罗少杰的住处,在罗少杰汽车的风挡玻璃上用口红写威胁罗的话。
2007年郭女士和罗少杰又搬到国瑞城。郭女士提出离婚,但罗少杰不想离婚,也想摆脱熊某。2011年9月12日凌晨,熊某还找到国瑞城去,后被劝走。
而罗少杰的供述显示,2005年他和熊某的关系被妻子发现,他想和熊某分手,但一直没有断开,2009年熊某为他打掉了一个孩子,他还是想分手,熊某还是不同意。
2011年八月十五前,熊某到他家来闹,还找朋友到他家来闹,逼他离婚,他实在忍不了了,就起了杀熊某的心。
提供资金 雇凶杀情妇分尸
罗少杰在2011年9月向马卫华提出杀死熊某。
马卫华同意后,他和马卫华商量要利用交通肇事或者勒死的方法杀死熊某,又找到叶学军,让其帮忙开车。
在动手前,马卫华表示要在出租房内动手,并要求经济支持,于是罗少杰取了4万元交给马卫华,还给了叶学军2万元运送的费用。
此后马卫华称要在近一些的出租房下手,罗少杰又掏出10万元用于租房,给钱时马卫华称用熊某的丝巾把熊某勒死了,准备把尸体肢解,一点点运走。
次日,马卫华在朱小鹏的协助下,将熊的尸体运到本市东城区新景家园东区的一处租住房内,又伙同张大鹏将尸体肢解并抛弃。
在策划整件事情时,罗少杰出主意说,熊某一直逼婚,他索性就以看出租房为由,让马卫华骗熊某到出租房后下手。案发后,罗少杰还佯装不知情地给熊某家人打过电话,称熊某对自己说出去玩,要他帮忙喂狗,但现在联系不到熊某,以图撇清嫌疑。
法院审理两名主犯被判死刑 3名从犯分别获刑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叶学军受罗少杰指使为杀害熊某提供帮助,被告人罗少杰伙同被告人马卫华、叶学军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1人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被告人罗少杰、马卫华的犯罪性质极为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法院审理后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罗少杰、马卫华死刑。
法院指出,虽然罗少杰的女友熊某存在过错,但是罗少杰的手段极其残忍,不足以对他从轻判决。此外,叶学军因为没有参与具体的杀人行为,被认定为从犯,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朱小鹏和张大鹏则因构成毁灭证据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和2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