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赵宇
2013年,我国移动通信普及率高达91%,移动通信市场基本饱和,电信运营商在几年前便纷纷展开存量用户经营,随着4G商用,基于流量经营将彻底颠覆原有商业模式,语音、短彩信在一定时间内仍然是运营商营收的主力军,但移动转售业务的发展将逐渐成为影响三大基础电信运营商营收的重要因素之一。
去年年底曾写过“2014年虚拟运营商市场十二大预测”,时值移动转售首批合作伙伴批准之后,尽管并不全面,但依然有不少须要重新提及。
民资血统的虚拟运营商在体制上相对国企更加灵活,具备更好的整合多方资源的优势,这一点是现有电信运营商难以迅速做到的,快速的市场反应将驱动虚拟运营商更加注重电信级的体验和客户服务,此处有广告,略过N个字。但最终的结果是惨烈的。(见后文)
同时,虚拟运营商在5月商用业务并不是一件值得期待的事情。移动转售业务与网络发展息息相关。移动转售业务5月商用,都将可能推动LTE-FDD牌照提前发放,这个提前的时间差笔者估计为3个月,将使得国内TD-LTE芯片终端产业不得不加快步伐追赶差距,甚至有可能致使FDD阵营颠覆TD-LTE前期发展的成果。前不久,国外FDD运营商组团抵制TD-LTE良性发展,而GTI最近在忙什么呢?
笔者曾在3月发布过 “中国移动强推五模4G手机的十个观点”,回想起来这件事情与FDD发牌存在着必然的联系,如果中国移动给予TD三模手机在定制机市场6个月的缓冲期,建议移动转售业务商用时FDD牌照延后发放。现在,中国电信 FDD试验网干扰TD-SCDMA的事情没有解决稳妥之前,仍应该加大力度推行TD-LTE产业的发展力度,在移动转售业务激活电信市场的基础上,应通过政策扶持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发展TD-LTE,最终实现LTE-FDD和TD-LTE对等发展,使得4G商用门槛较高的初期,用户在选择虚拟运营商时不用为无谓的终端专利埋单,通过规模市场迅速拉低TD-LTE商用门槛。
言归正传,虚拟运营商与基础电信运营商之间一定会存在竞争,但是竞合的关系,互补的关系。在多家虚拟运营商中,笔者最为看好的是以渠道为基础的虚拟运营商。
基础电信运营商的短板是虚拟运营商切入的契机所在,但恶性竞争不可避免的存在于:三大运营商阵营之间、转售企业之间,但不会出现在转售企业与各自合作的基础电信运营商之间,因此有观点认为这将推动携号转网,也将有利于全模终端的销售,但愿景在现实面前终究是美好的。
其次,据媒体近期报道,宽带接入可能有望民资进入,垂直领域的移动转售业务可进行合作,同时可与宽带接入等业务进行整合营销,单个虚拟运营商用户规模不一定会超过千万级别,但用户密度将影响区域经济,应通过区域效应加上合作辐射全国。
团结上下游成为基础电信运营商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的重中之重,只专注与两三家虚拟运营商展开专属合作有利于培养优势企业,其他合作伙伴成为“炮灰”是必然。三年后,虚拟运营商可能仅有两三家存在,资金链将考验虚拟运营商能力。170号段可以容纳1亿用户,保守估计可达30%-50%的用户激活率。4G时代每用户ARPU为100元,加上计费、客服系统等,这个市场规模是上百亿级规模。
云管端中,电信运营商定位管道的价值将因为合作而提升,管道的壮大与维护将是电信运营商的主要职能,只有把握了管,云才有机会落地,放手合作伙伴在端上营销并给予支持,民资将通过创新激活电信业的竞争。与基础电信运营商形成互补性的虚拟运营商,可以包装出多种资费套餐,主打不同用户群,以互联网思维来贩卖服务而非产品,将成为吸引用户购买170的重要理由,因此,围绕流量经营将成为虚拟运营商的重点。
对于中国移动而言,应该尽快扶持一家纯粹采用TD-LTE虚拟运营商(即只和中国移动合作),这不仅仅是一个示范效应,根本因素是,TDD更适合移动互联网业务,优先与视频、游戏服务等内容提供商优先展开合作,在与虚拟运营商合作期间,中国移动掌握绝对主导话语权并不是一件好事,但通过扶持实现资本运作,整合多个基地业务,最终达到互联网公司的变相成立。
此外,虚拟运营商的产品退出机制需要完善,20元GPRS无限量卡是个案例,需要警醒。
最后,笔者并非不看好虚拟运营商的前景,只是希望在商用后的日子里?且行且珍惜,不要恶性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