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高通曾于3月13日收到来自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洛杉矶办公室的韦尔斯通知,通知中建议SEC对高通采取执法措施,由于该公司违反了美国《反海外腐败法》中有关反贿赂及账簿与记录控制方面的规定。
指控内容为,高通向与中国国有企业或机构有关的个人提供贿赂。4月4日,高通向SEC洛杉矶办公室回复的书面报告中解释,高通并未违反《反海外腐败法》及其原因,因此无需采取执法措施。该公司表示,它将继续与SCE及美国司法部展开合作,但无法预测调查结果以及SEC下一步可能提出的诉讼内容。
高通还解释道,韦尔斯通知并非正式指控或SEC对违法行为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