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09年06月09日 13:17连云港日报【大 中 小】 【打印】 0位网友发表评论 日前,由省发改委牵头,省工商、省物价、省质监、省环保等5个部门组成检查组,对港城及其周边地区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日前,由省发改委牵头,省工商、省物价、省质监、省环保等5个部门组成检查组,对港城及其周边地区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此项检查活动是应国务院六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开展的。
本次检查的重点是:生产企业是否按照国家质量标准组织生产;销售企业有无经营资格,是否建立购销台账制度;商品零售场所是否有偿提供塑料购物袋并实行明码标价。
从检查情况看,“限塑令”已在港城取得较为明显的成效。大型商场超市执行“限塑令”比较规范,消费者的环保意识不断增加,自带环保袋购物渐成习惯。但检查中也发现,一些城乡集贸市场和农村市场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使用超薄塑料袋、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