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政府债务规模超过20万亿元,其中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超10.8万亿元。审计署提供的一张债务表显示,截至2012年底,全国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为190658.59亿元,也就是说,半年全国各级政府债务增加了1.6万亿元,增速达到8%。
“各级政府债务规模超过20万亿元,其中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超10.8万亿元。”被称为“史上最严政府债务审计”的结果,赶在2013年末公布了。
12月30日,审计署正式发布了2013年第32号公告《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截至2013年6月底,全国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206988.65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9256.49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66504.56亿元,三类债务共计约302748亿元。审计署新闻发言人陈尘肇指出,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政府性债务现状,以及资产与负债的相互关系看,我国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在一些专家看来,总体风险虽较小,但地方债务呈现较快增长,2013年上半年增速达13%,这是值得关注的。《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审计署公布的数据显示,部分地方和行业债务负担较重,截至2012年底,有3个省级、99个市级、195个县级、3465个乡镇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债务率高于100%。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表示,面对地方债务攀升,最有效的风控措施是打破“风险大锅饭”,实行全口径、各层级、全过程的债务透明,明晰风险责任人,强化风险意识。
总负债率低于国际标准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三大类债务中,只有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需由财政资金偿还,属政府债务,而后两类债务属政府或有债务,正常情况下无需政府承担偿债责任,由债务人以自身收入偿还,审计署称“这三类债务不能简单相加”。
具体而言,截至2013年6月,中央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98129.48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600.72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23110.84亿元。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108859.17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6655.77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43393.72亿元,三项数据合计为17.890866万亿元。
审计署称,2012年底全国政府性债务的总负债率为39.43%,低于国际通常使用的60%的负债率控制标准参考值。“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政府性债务的现状和资产与负债的相互关系看,目前我国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有的地方也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
对于公众关注的铁路债问题,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铁路总公司汇总财务报表反映资产总额46631.59亿元,负债总额29182.15亿元。这个数字在第三季度上升到3万亿元。铁路总公司2013年三季度审计报告,截至今年9月底,中国铁路总公司总资产4.84万亿元,负债3.06万亿元,资产负债率上升到63%。
审计公告称:“中国铁路总公司通过发行政府支持债券或以铁路建设基金提供担保等方式举借22949.72亿元,用于铁路项目建设。如果铁路总公司出现偿债困难,政府可能承担一定的救助责任。”
地方债半年增长13%
在政府性债务中,中央债务整体无虞。而地方债问题则引起社会各界的担忧,不仅规模大,而且增速也较快。
审计署提供的一张债务表显示,截至2012年底,全国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为190658.59亿元,也就是说,半年全国各级政府债务增加了1.6万亿元,增速达到8%。
其中,2012年底中央债务为94376.72亿元,地方为96281.87亿元,到审计署审计截止时间的2013年6月,两个数字分别为98129.48亿元、108859.2亿元,地方性债务增长速度较快,增长了12577亿元,增幅达到13%,而中央政府债务增长较为缓慢,2013年6月末,中央政府性债务比2012年末增长4.2%。
从另几项数据对比来看,地方债的增速也较为迅速。2010年底,审计署的数据显示,政府直接承担偿债的有6.71万亿元,2013年6月底是10.9万亿元,两年半时间增长62.44%。
2013年6月,地方政府直接和或有债务总计为17.9万亿元,比2010年底审计署公布的10.7万亿元增长了67.3%。
审计报告称,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增长较快,截至2013年6月底,省市县三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105789.05亿元,比2010年底增加38679.54亿元,年均增长19.97%。
地方债流动性风险大
目前,地方政府债务投资的去向主要是基础设施和公益性项目。审计署称,在已支出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101188.77亿元中,用于市政建设、土地收储、交通运输、保障性住房等基础性、公益性项目的支出为87806.13亿元,占86.77%。
不过,地方政府对基础设施等项目的投资中,普遍存在效率低下等问题。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日前表示,“大量债务集中在收益水平低且回收期长的基础设施、产能严重过剩的产业和房地产领域。”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表示,如果地方政府资不抵债,到期债务无法偿还,会引发系统性的风险,甚至会引起经济和社会问题,地方债问题不是孤立的,“应该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
从地方政府的举借主体看,融资平台公司、政府部门和机构、经费补助事业单位是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主要举借主体,分别举借40755.54亿元、30913.38亿元、17761.87亿元。
金融机构分析人士表示,从地方债的总数来看,风险并不大,关键在于结构,而且负债层级下移,极易引起金融系统风险。从去年开始,银行贷款在地方政府性债务中占比明显下降,但是仍占主导,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仍然集中体现为银行贷款风险。审计署公布的地方政府性债务资金来源显示,银行贷款、BT、发行债券是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主要来源,分别为55252.45亿元、12146.30亿元和11658.67亿元。
固定收益总部首席分析师范为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说,虽然地方债没有资不抵债的风险,但是流动性风险非常高,“因为地方政府的负债都是中期和短期,而其资产是固定资产,变现的能力较弱。”
国际金融研究所宏观经济研究主管温彬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由于今年下半年至明年全年到期需偿还债务超过4.8万亿元,占政府负债的44%,集中还款压力大;“当前市场流动性紧张,融资成本高企,要警惕政府融资平台因流动性风险导致信用风险的集中爆发。要保持市场流动性,用时间换空间,在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的同时,建议适时降准应对。”
审计署也表示,我国政府性债务来源中,银行贷款比重较高,对国内金融体系依赖性较强,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必须切实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有效防范系统性、区域性财政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