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2日,记者从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公安局获悉,一个月前一缅甸籍女子非法入境,此后辗转到苍南。日前,该女子在苍南县宜山镇迷路走失后,坐在宜山派出所门前休息时正好被民警发现。明确身份后,该女子被警方送往拘留所。
事发当天,苍南县宜山镇派出所门前,一名女子坐了许久未离开,且脸色惨白。民警上前询问,却发现女子不会说普通话、不识字、口音奇怪。因为语言不通,女子也没有相关证件,其身份无从确认。最终,民警通过手机向女子展示周边国家的国旗,直到看到缅甸国旗,她才点了点头。
确定了女子的国籍后,民警给女子送上一份热腾腾的面让她填饱肚子,并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取得联系。
出入境民警调查发现,女子自称毛毛,今年18岁,一个月前她跟着朋友坐船偷偷从缅甸进入国境,随后辗转至苍南县钱库镇。毛毛因骑车出去熟悉周围环境,行至宜山镇时迷了路,于是坐到派出所门前休息,结果被请进了派出所。
因毛毛属于非法入境,民警于当日将其送往拘留所审查,现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缅甸的习俗有哪些
取名
缅甸人有名无姓,通常在自己的名字前面加一冠词,以示性别、年龄、身份和地位。青年男子自称“貌”(意为弟弟),表示谦虚,对幼辈或少年也称“貌”,对平辈或兄长则称“郭”(意为哥哥),对长辈或有地位的人则称“吴”(意为叔伯)。如某男子叫“昂基”,随着他的年龄和地位的变化,被称作“貌昂基”、“郭昂基”或“吴昂基”。
此外,还有在自己名字前冠以“德钦”(意为主人)、“波”(意为军官)、“耶波”(意为同志)、“塞耶”(意为教师和医生)的。
缅甸妇女不论已婚与否,一般在名字前加“玛”,表示谦虚;对幼辈或平辈也称“玛”(意为姑娘),对长辈或有地位的则称“杜”(意为姑、姨、婶)。如有一位叫“丹敏”的女子,随着她的年龄和社会地位的不同,人们可称她为“玛丹敏”或“杜丹敏”,她本人自称“玛丹敏”。
有统计,缅甸人取名所用的字总共不到100个,用这些字互相拼凑,取其声韵顺口悦耳即可。因而缅甸人重名的很多,为表示区别,往往在名字前或名字后加上籍贯或工作单位、职业名称等。[28]
生活禁忌
缅甸人有“右为贵,左为贱”,“右为大,左为小”的观念。因此,缅甸人有“男右女左”的习俗。此外女人不能枕着男人的胳膊睡,否则男人就会失去“神力”,整日萎靡不振。在吃饭时,须按照男右女左的习俗入座。
缅甸人视头顶为高贵之处,所以不能用手触摸他人头部,即使是十分可爱的孩童也不能抚摸其头。
与朋友同行,不能勾肩搭背。给长者递接物品时,不能用左手,左手被视作是不洁净的。
缅甸人视太阳升起的东方为吉祥的方向,认为东方是释迦牟尼成佛的方向,所以缅甸人家里的佛龛都供在室内东墙上。因此睡觉时,头必须朝东忌讳朝西,否则是对佛的玷辱,会招致不幸。缅甸人还认为西方是死神居住的地方,古代缅甸国王斩杀犯人时,都是出宫殿西门,所以睡觉绝对不能头朝西睡。缅甸人把东面和南面称为头顶部,把西面和北面称为脚尾部。家中长者的座位在头顶部,晚辈的座位在脚尾部。
在缅甸,女子穿的筒裙(缅语称“特敏”)被视为不吉祥之物,不 允许晾晒在超过人头的地方。因此男子忌讳在晾着衣服的绳索或杆子下穿行。如男子穿行,则男子身上的“神力”会丢失,并会倒霉一辈子。故此,到佛塔寺庙朝拜的信女,不得登攀塔座,只能跪在塔下瞻拜许愿,如要向佛塔、菩萨身上贴金,需交由男子代办。[28]
婚姻禁忌
缅历4月15日至7月15日三个月为佛教僧侣安居期间,缅甸人不许举行婚礼。此外,缅甸人也忌讳在缅日历9月、10月、12月内结婚。他们认为,在9月结婚,将会不育,一辈子无儿女。在10月结婚,会破产。在12月结婚,夫妻会两地分居,不得团聚。出席缅甸人的婚礼,不能穿蓝色、灰色和黑色的衣服,否则会带来不吉利。[28]
数字禁忌
缅甸人忌讳9、13和尾数是零的“补”数(10、20、30、40、50、60、70、80、90)等数字,也忌讳“9”人共同远行,认为“9”人同行必有灾祸,若是9人同行则需带一块石头,以破9的数位。受西方文化的影响,缅甸人认为“13”这一数字不吉利,因此忌讳买有编号13的房子和车子。缅甸商人忌讳补数,因为补数带有零的数字,零即为输,故视补数不吉利。在缅甸,若汽车牌照的总计为补数,如10、20、30……等就很难卖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