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16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针对两岸协议监督机制条例草案,国民党马英九今天在中常会表示,2003年,民进党执政时,修改“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五条规定,凡协议涉及法律的都要送“立法院”审议,不涉及法律或修改的都要送“立法院”备查。
马英九说,当时的陆委会负责人蔡英文提出两岸协议不用备查,因为没有动到法律。这还是当时国民党“立委”陈学圣提案要求要送到“立院”备查,当时蔡英文要求要密件处理。
他说,民进党执政两岸协议监督机制,就是现行的两岸条例第五条之一。要送“立院”备查还是国民党“立委”提出,这是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