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房产 > 维权曝光

广州富力金港城房产证难办业主疑遭霸王条款

2014-04-11 00:10:25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摘要:原标题:广州富力金港城房产证难办近日,新华网接到富力金港城业主反映,房子住了好几年,可房产证就是迟迟办不下来,“时间少则一两年,多则要拖上三四年,甚至更长时间。”眼看合同日期已到,业主致电花都房管局询问办理进度,得到的说法是:“富力未缴清土
原标题:广州富力金港城房产证难办

  近日,新华网接到富力金港城业主反映,房子住了好几年,可房产证就是迟迟办不下来,“时间少则一两年,多则要拖上三四年,甚至更长时间。”眼看合同日期已到,业主致电花都房管局询问办理进度,得到的说法是:“富力未缴清土地出让金,不能办理。”

  收楼逾两年 未取得房产证

  由于工作调动,业主张先生(化名)希望将房子尽快卖出去,好在异地重新置业,可他2011年购买的房子至今还未取得房产证。

  2011年1月张先生购买了富力金港城第七期住宅,并于同年11月收楼,收楼以后工作人员称办理房产证需等待通知。

  “2011年11月26日收楼后,一直未收到任何通知,直到去年9月终于通知我去交契税等相关办理材料,而后再无音讯。”张先生告诉记者。

  随后他向记者出示了当时所签订的合同,合同中规定:“乙方委托甲方办理产权登记,甲方应当在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210个工作日内(不超过210个工作日)到房地产登记机构为乙方办妥产权登记,并将以乙方为产权人的房地产权证交付乙方。”

  同时,合同中还提到:“同种情况下,如甲方未按约定期限办妥并取得《房地产权证》的,甲方应自预期之日的次日开始,每日按该商品房总价款0.05%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预期达到120日的,则乙方有权在该120日起半年内解除合同。”

  如果按照合同中的规定,张先生已经达到了索赔条件并可要求解除合同。但是在该份合同之后开发商又制定了另一个“补充协议”。其协议内容将原来的210个工作日改为了730日,而逾期赔偿的标准也有原来的0.05%降至0.01%。

  协议的改动,让张先生苦等了两年。但两年期限已过,仍连房产证的影子都没有看到。

  先签字再办理 业主疑遭霸王条款

  按理说,至今未取得房产证的张先生可以向开发商索取一定赔偿,但是一纸声明却将他的希望打破。

  2012年9月他前往递交办理材料时,对方向他出示了一份声明,并告知不签这份协议不能交材料。而当时在场的二十几户业主都被迫签了字。

  该声明中指出,“贵公司已寄送办证通知给我,但我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前来递交资料办理,因此我同意办理房产证期限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相应顺延。”

  “这个就是变相的霸王条款,强制性签字,把延迟办理的原因归结于业主延迟递交材料,而责任由业主自己承担。”张先生说道。

  据张先生自己估计,“如果退房自己将会损失上十万,而根据合同中的违约比例来索赔,其赔偿金额不到两万元,连律师费都不够。”

  然而,记者发现,不只张先生一家,富力金港城H区的业主普遍存在这样的问题。另一户业主李小姐同是2011年底收楼,至今未取得房产证,“根据原合同上的规定,我们完全可以要求赔偿并取消合同,但是开发商要求签一个免责协议,业主须自愿放弃伸索违约金方可办理房产证。”

热门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