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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来农地不种田 违规建房触刑律

2014-04-02 00:01:11 来源: 检察日报 作者:
摘要:以种植的名义租用农用地,而后擅自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致使耕地原有耕作层、农田基础设施被毁,难以恢复。近日,浙江省东阳市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对马淳盛批准逮捕。 2009年12月,马淳盛与东阳市南马镇某村签订了一份合同,某村村委会将10

  以种植的名义租用农用地,而后擅自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致使耕地原有耕作层、农田基础设施被毁,难以恢复。近日,浙江省东阳市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对马淳盛批准逮捕。

  2009年12月,马淳盛与东阳市南马镇某村签订了一份合同,某村村委会将10.64亩地租给马淳盛。合同中明确承租地只能用于种植,承租人改为其他用途时,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马淳盛经营一家红木家具厂,拿到承租地后,2010年4月,未经批准擅自在该地段动工建造厂房,违法占地面积达2798平方米。2011年,东阳市国土资源局对马淳盛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马淳盛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并处以每平方米20元的罚款共计5万余元。

  马淳盛交完罚款后,没有在限期内拆除违法建筑物。2012年3月,马淳盛又擅自在承租地上扩建展厅、厂房等。东阳市国土资源局先后6次向马淳盛发出停止建厂房行为的通知书,马淳盛对通知置若罔闻。

  经鉴定,被马淳盛毁坏的农用地面积达7689平方米,该地块原有耕作层、农田基础设施被毁,达重度损毁程度。

  (吕珍 陈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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