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市民小慧(化名)向本报反映:“买房六年多,钱早交完了,却拿不到钥匙。”
开发商逾期未交房
3月17日,记者跟随小慧来到文明东路的碧水名城-恒金花园小区。
业主小慧说,她于2008年1月与开发商海南恒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购房协议,数日后,双方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明确了双方违约条款,业主须在交房前付清房款及相应契税后拿钥匙,开发商则须于2009年12月28日前将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的房屋及钥匙交予小慧,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要根据实际情况缴纳相应的违约金。小慧说:“建设中,小区配套设施一变再变。活动场地越来越小、楼体裂痕渗水等均是业主反映的突出问题。合同附件显示,小区建成后应包含游泳池、会所、休闲活动场地、绿地等多项公共配套设施,但这些配套设施现在或改为车库出售,或变为有偿私人花园,或直接消失。”
业主吴先生说,正是由于合同中的各项配套设施不断变化、房屋质量等问题,导致众业主不满,也造成多部门验收不合格,致使开发商通不过最终的综合验收程序。
小慧说,她已如期交完购房款与契税,而开发商的承诺没履行。从约定的交房日2009年底开始,小慧踏上了漫长的维权之路,几十次找开发商询问交房情况,开发商均以各种理由推迟交房。
百余户业主状告开发商
小慧说,2013年末,在多年苦等与交涉后,她决定采取法律途径解决此事,开发商得知后提出只要她不走司法途径,可为其减免部分物业管理费的条件。小慧不为所动,最终与开发商对簿公堂。因证据确凿,她拿到3.5万元违约金。另悉,从2011年至2012年,相继有百余户业主通过司法程序状告开发商,但因开发商单方面原因,最终领到足额违约金的业主屈指可数。
业主章先生反映,2013年底,包括他在内的一批状告开发商且胜诉的业主,在法院强制执行的前提下也只拿到了60%的违约金,其余部分何时支付仍未知。
物业提拿钥匙条件
今年初,小慧再次找到开发商,发现售楼处大门紧锁,之前接待她的工作人员电话已关机,小区值勤保安让她找物业。“开发商没经过我同意就将我的钥匙给了物业。”小慧说,物业提出业主必须先交物业管理费再拿钥匙的条件,四年的奔波使她苦不堪言,思虑再三,为能早日入住,便同意先交物业管理费,却发现物业公司没有正规发票,只有不盖章的白条,便没交费。
记者走访多位居民得知,该物业公司管理混乱,上班时间门岗经常没人,水电报修半个月不解决。“哪有什么发票,顶多给个收据。”业主刘先生说,他也是经多年折腾后才拿到钥匙的,但外墙渗水、楼板裂痕至今让他苦闷、担忧。
记者在工商局企业信息登记系统中查不到小区物业公司“海南富南物业有限公司碧水名城服务中心”的注册信息。
管理部门称楼盘投诉不断
记者从小区物业公司获悉,四栋18层高的住宅楼早已完工,数百套房屋全部售出,但实际入住不到60户。已拿到钥匙的部分住户为刚性需求住户,即在海口无其他住所,急需入住的业主。
记者从市住建局、市规划局、消防、人防、环保等相关部门了解到,本楼盘从建设至今一直问题不断,众业主对开发商延期交房和楼体质量问题不断向有关部门投诉,市住建局2011年召集了开发商、业主等方面进行协调,并作出了《海住建管[2011]261号协调处理报告》。“经过多次整改,近期此项目已进入综合验收最后阶段,即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市住建局建筑工程管理处负责人说。
在查询售楼资质时,记者发现,市住建局市场处已于2010年3月向开发商签署预售许可证。
3月15日,记者在表明身份后,物业工作人员拒绝接受采访,物业提供的开发商电话均为忙音。
“我何时才能拿到钥匙?”小慧说,希望有关部门能给予实质性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