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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低价买军产房为诱饵行骗

2014-03-17 16:07:16 来源: 深圳特区报 作者:
摘要:深圳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原南山公交派出所民警李铭光,涉嫌以可以低价买到军产房为诱饵,诈骗购房者购房款多达1595万元。3月12日,李铭光因涉嫌诈骗罪在深圳市中级法院受审,在法庭上他全盘否认所有指控,表示不认罪。检方指控称能买到低价军产房骗人汇款

深圳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原南山公交派出所民警李铭光,涉嫌以可以低价买到军产房为诱饵,诈骗购房者购房款多达1595万元。3月12日,李铭光因涉嫌诈骗罪在深圳市中级法院受审,在法庭上他全盘否认所有指控,表示不认罪。

检方指控

称能买到低价军产房骗人汇款

李铭光今年43岁,原是深圳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南山公交派出所民警。检察机关指控:2010年6月,肖某某经人介绍认识李铭光,李铭光称在深圳经济特区检查站(以下简称“特检站”)内部有关系,认识特检站军官“王杰”,可以低价通过其买到位于布吉草埔以及位于同乐生活区的军产房。

肖某某后向其老乡介绍了此事。后被害人陈某某、邓某某、陈某展、罗某某、李某某等人得知此情况后,纷纷找到肖某某,欲通过其购买军产房。

肖某某收到被害人买房的信息,与李铭光确认之后,安排被害人将购房款项汇入李铭光指定的银行账户,一般是分两次交纳购房款,每次交25万元。

伪造公章收据骗取1595万

被害人自2010年11月份开始陆续交纳首期购房款,所有款项均汇入李铭光指定的名为张某东、庄某槟的银行账户。2012年2月,上述被害人陆续交纳第二批房款,全部汇入肖某某个人账户,后肖某某将绝大部分房款按照李铭光的指示,转到李铭光、张某东等名下银行账户。

这些转入李铭光、张某东银行账户的购房款,后被李铭光提现、消费或者归还个人债务。经广东长城司法会计鉴定所出具鉴定,上述被害人共汇出购房款为1595万元人民币。

被害人交纳购房款之后,李铭光给被害人出具了盖有“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深圳经济特区检查站”以及“深圳经济特区检查站后勤处”的收款收据。

后经特检站核实:上述收款收据以及公章都系伪造;特检站内部没有名叫“王杰”的军官,也没有被害人的购房资料。

庭审直击

受审拒不认罪称自己“无辜”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李铭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能低价购买军产房的事实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在法庭上,李铭光当庭表示不认罪。

李铭光说,自己只是一个购房的“中间人”,通过在南山一派出所的同事张某某认识了军官“王杰”。“王杰”有军官证,开的是军牌车,有军产房的内部结构图,每次去看房门口的哨兵也不阻拦他。“王杰”还带了他的上司和他们一起吃饭,商量如何打通关系拿到军产房,所以他相信“王杰”是真的军官。

购买军产房,为何钱都要交给身为民警的李铭光?李铭光说,军产房要求现金交易,“王杰”之所以让他代收购房款,是看中他是警察,又会开车,运送现金比较安全。还有一些购房者把钱汇到自己的账上,自己还找地下钱庄才取出现金,很操心。收到钱后,他取现金后交给张某某,或直接交给“王杰”。

称购房款都被“军官”卷走

李铭光说,自己收取的上千万购房款,全部都交给了张某某和“王杰”,自己只在后期拿了每套1万元的“喝茶费”,这笔钱中的一部分也用于后期疏通军方关系。

为何李铭光将一千多万购房款交给“王杰”,却没有转款任何证据?“王杰”是否真的存在?虽然特检站已经证实查无此人,但李铭光庭上仍辩称,“王杰”确有其人。因为转交购房款是现金交易,所以自己没有转款给“王杰”的证据。不过“王杰”每次见他,都是从特检站中走出来的,收款后都给了他盖有特检站公章的收据。

称为“保饭碗”垫付200多万

尽管坚称军官“王杰”确实存在,但李铭光又在庭上称自己也买了两套军产房,结果也被骗了钱。就此,法官问他为何不找“王杰”,反而自己后来垫了一部分钱给受害人?李铭光解释说因为购房者没拿到房,跑到他所在的单位闹事,他为了“保住公务员的饭碗”,拿出200多万给购房者。法官问他是否愿意偿还受害人购房款,李铭光称钱款自己没有任何截留,且只是个警察,没有经济能力偿还他人上千万的购房款。

当日庭审只进行了部分法庭调查,法官宣布将择期再次开庭审理此案。负责公诉此案的检察官表示,在后面的质证阶段,检方有大量证据证实李铭光的辩解自相矛盾。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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