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浙中地区小微企业不断发展壮大,成为推动实体经济发展的主力军。但由于其自身资产和管理基础比较薄弱,一些小微企业在传统的贷款业务到期后,企业难以用自身经营性间歇资金还贷周转,“转贷难”问题比较突出。
为有效解决小微企业在传统贷款业务过程中 “先还后贷”所造成的资金压力,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和经营风险,金华银行最近推出了“年审制”贷款业务。这意味着,在该行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的小微企业,在贷款到期前通过该行年审的,无须归还原贷款、无须签订新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即可自动延长贷款期限。
据了解,符合依法合规经营、信用资质较佳、经营状况良好、主营业务突出、对外负债适度、业主行为规范等良好标准的企业,通过自愿申请,经过审定即可办理“年审制”贷款业务,并实行名单制管理。该行“年审制”贷款期限分为两个时段,企业在第一时段到期前45天向金华银行申请年审,年审通过的,无需筹资还贷,贷款期限自动延长至第二时段,两段期限之和最长可达2年。
有了“年审制”贷款,小微企业不必再频繁地为“转贷”犯难。在贷款业务到期前,企业只需向银行提出年审申请,不需将还贷资金实际组织到位,减少了筹集还贷资金所需的时间成本和资金成本,同时减少了企业因还贷压力涉及民间借贷风险。
金华银行负责人表示,推行“年审制”贷款,能使部分无序的高息民间借贷资金无法从银行转贷环节获利,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民间高利借贷行为,有利于维护良好的金融环境。同时,“年审制”贷款还将有助于企业为达到准入条件,更加注重自我提高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引导企业良性健康发展。
截止2014年2月底,金华银行已审定“年审制”贷款企业50余户,贷款金额超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