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网房产王田
近日,丰台珠光御景小区的业主刚收房,便接到一条署名为“业委会”的短信,受邀加入新建的“业主群”。但业主发现,该群主是某装饰公司员工,业主信息是他从中介手中购买的。
“业委会”发短信邀请业主入群
“诚邀您加入珠光逸景(曾用名)社区QQ群。”近日,市民李先生收到了这样一条短信,落款是“业委会”。李先生看到短信有些疑惑,他表示,珠光御景是刚交房的新小区,业主尚未入住,都在忙着装修。
他也没听说小区成立业委会的消息。李先生表示,至少有300人收到了这条短信。
群主称:500元买来业主信息
按照短信上的QQ群号,部分业主申请加入了该群。他们询问群主到底是何人,为什么会有业主的手机号。这位网名为“风”的群主,跟业主直言不讳地说,自己并非业主,也不是什么业委会的人。业主信息,是他从别人手里花500元买来的。
“风”对业主表示,他手中掌握着600多位珠光御景小区业主的信息。李先生称,业主们追查到“风”的来历,是一家装饰公司的员工。
“冒充业委会是为了打广告”
记者昨天也加入了这个QQ群,看到群内有100多人。在与群主“风”私聊时,他承认自己不是业主,而是装饰公司的员工。“风”表示自己冒充业委会的人,无非是要为公司打广告、多揽几单装饰生意。
当记者提出也想购买业主信息时,“风”开始谨慎起来,几次询问记者是做什么工作的。他介绍,业主信息是从其他装饰公司处购得的。
业主保留了QQ聊天记录,想凭此报警。
昨天,丰台区张郭庄派出所一位民警明确告诉记者,此事无法立案。他建议业主,可以去“风”所在的装饰公司举报。
小区物业一位刘姓负责人表示,公司规定不能透露业主的任何信息。
“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我们也不能怀疑谁。”他说,物业能做到的就是加强监管。
今天上午,北京高通律师事务所的郑洪涛律师表示,泄露公民个人信息是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应对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双方,进行治安管理处罚。对于派出所拒绝立案的行为,郑律师认为,保护公民隐私权应引起司法部门的足够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