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由于他不擅宣传自我,加上他在基层推行了王安石的新法,反对变法的资政殿大学士吕公著便在宋神宗面前打小报告,说曾巩“为人行义不如政事,政事不如文章”,把他评价为一个品格低下、碌碌无为的庸官,断言他不堪大用。曾巩于是一直无法以才干立朝,一辈子没有得到更好的机会施展抱负。后世的人们只知其文章,不知其政绩,他的卓越才干,便淹没在历史的尘埃中不为人知,堪称憾事。
本文摘自:人民网,作者:佚名,原题:《“唐宋八大家”之一的曾巩:被掩盖的能臣》
曾巩是宋代新古文运动的中坚,散文成就很高。在文学创作方面,他远学韩愈,又师承欧阳修,主张“文以明道”。宋代以降,许多人将其作品奉为典范,他因此成为了“唐宋八大家”之一。然而,纵观曾巩一生经历,他不但是一位文学家,更是一位实干家,只不过在那个文化重于经济、诗文贵于粟粒的特殊时代,其行政才干被耀眼的文名所掩盖住罢了。
1057年,39岁的曾巩考上进士。在这之后,除了在京城当过几年集贤校理、实录检讨官外,他大部分时间都在浙江、山东、江西、福建等地的基层任职,前后长达10余年,所到之处,打击豪强、抵制兼并、兴修水利、减赋救灾,为老百姓做了很多实事好事,成效卓著,颇有政声,是那个时代少有的能臣干吏。
越州:下令让富户出售粮食
1069年,在京城任职数年的曾巩,因在王安石与司马光关于变法的争执中把两边都得罪了,心生不安,遂向宋神宗请求外调。宋神宗安排曾巩出任越州(今浙江绍兴)通判。
北宋的通判,虽然是个副职,但在处理政事上,是与知州同享权、共担责的,即所谓“与守臣通签书施行”。曾巩当年6月到任,随即察民情、访贫苦、搞调研。越州这地方有个老习惯,那就是从酒坊征收赋税,供衙门使用。曾经有一段时间,酒坊钱有限,不够财政开支,州上便想了个法子,不足部分,分摊到老百姓身上征收,而且一下子就确定了7年的期限。然而,7年后,期限已到,衙门却“责赋如初”,横征暴敛,丝毫没有按规定停征的迹象,老百姓怨声载道。曾巩了解情况后,马上停止了这笔赋税的征收。
曾巩在越州没待多长时间,又碰上当地饥荒,灾情严重,民生凋敝。曾巩考虑到常平仓(古代一种调节粮价的方法,建造仓库储备米粮,粮价低时就从外面高价买来,粮价高时就把仓库中的减价出售)的粮食不够救济灾民,而遍布乡野的老百姓又不方便到城里购粮,为解燃眉之急,便安排人广贴告示,要求各县富户如实申报自家粮食的储量。当曾巩看到富户们申报上来的储量达到15万石时,他的心里踏实了。他立刻发布政令,要求各地富户以比常平仓粮价略高一点的价格向百姓出售粮食,从而使饥民能就近购买,无异于雪中送炭。同时,他还筹集了5万钱的资金,借给无钱的农户购买种子。
通过这些措施,越州百姓平稳度过了灾年,没有出现大量饿死人的情况,百姓的农事也没有扔下,广袤的田野上又泛起了新绿。
齐州:一举端掉“霸王社”
1071年,曾巩调任齐州(今山东济南)知州。知州可是地方上的一把手,曾巩深知责任重于泰山。自古以来,齐鲁便以民风强悍著称,所谓“燕赵多慷慨悲歌之士,齐鲁多勇猛响马之帮”。黄巢起义、宋江落草,乃至清末义和团,皆发端于齐鲁大地。曾巩所任职的齐州,就被评价为:“野有群行之盗,里多武断之家”,是个有名的难治之乡,豪强地霸比比皆是。所以,曾巩这个知州,绝对不好当。他清醒地认识到其难治之处,决定重拳出击,打击豪强,树立威信。
当时有一周姓富户,其子周高为富不仁,横行乡里,民愤极大,但周家“力能动权贵”,与地方官沆瀣一气,百姓敢怒不敢言。曾巩初来乍到,便以此为突破口,搜集证据,迅速将周高法办,百姓拍手称快。章丘一带有一伙叫做“霸王社”的土豪,杀人越货,无恶不做,曾巩派兵将他们悉数抓获,一举端掉了这个犯罪团伙,将31名罪犯判刑,发配边疆。他还在齐州开创了“保伍”之法,以5户为一保,监督出入,实行外来人口登记,有盗贼则鸣鼓相援。通过曾巩的治理,齐州盗、劫等犯罪明显下降,由治安案件多发之州变成了平安之州,风气为之一清。
曾巩不像现在有些官员,眼睛只盯着上面的好恶,专拣上头喜欢的事做,唯领导马首是瞻,“上有好者,下必甚焉”,反倒把本身的守土爱民之责抛却一边,甚至不惜弄虚作假,劳民伤财。曾巩既勤政,又务实,而且凡事能从实际出发。当时,为治理黄河,朝廷从各地调集民工,要从齐州调丁2万。按当时注册的户口计算,3个劳动力里就要调一个,抽调比例高达1/3。当曾巩听说一些地方的户口有漏登、瞒报现象后,马上决定开展人口普查工作,从下至上,层层上报,反复核实,最后发现,9丁抽1就能满足征丁之需。他的这一务实作风,使许多寻常百姓免去了徭役之苦,减轻了他们的负担。
其实,曾巩在齐州的政绩还远远不止这些,比如他推行王安石的新法,刺激了农业生产;修建齐州北水门,解决了困扰齐州城多年的水患问题;疏浚了大明湖,如今它已是济南的著名景点;等等。后人曾在千佛山建曾公祠,还在大明湖畔建南丰祠(曾巩又称南丰先生),都是为了纪念曾巩为齐州所作的巨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