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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墓志伪刻辨析

2014-04-11 02:04:48 来源: 文物鉴定与鉴赏 作者:
摘要:碑刻墓志是传统金石学的主要研究内容之一,乾嘉以至民国形成研究热潮。碑帖刻石造假亦泛滥于清末民初与当今社会。陆增祥《八琼室金石补正》专附“祛伪”一卷“以谂来者”,叶昌炽《语石》卷十“摹本”、“赝本”二条则对石刻作伪的情形进行了具体分析与类列。

  牛红广

  碑刻墓志是传统金石学的主要研究内容之一,乾嘉以至民国形成研究热潮。碑帖刻石造假亦泛滥于清末民初与当今社会。陆增祥《八琼室金石补正》专附“祛伪”一卷“以谂来者”,叶昌炽《语石》卷十“摹本”、“赝本”二条则对石刻作伪的情形进行了具体分析与类列。金石碑帖学家王壮弘在谈到碑帖伪刻及相关问题也说到:“原刻焚佚后再刻的谓之重刻,重刻有三:分别为依原迹重刻、依旧拓重刻及摹写重刻。原石尚在,以拓本再刻谓之翻刻,翻刻之因有三:一、古时名碑因路途遥远椎拓困难,为取用便易而以旧拓翻刻之;二、原刻损泐过多,以旧拓刻之;三、原石尚在,然椎拓不便。或原石已佚,碑贾翻刻充作原拓、旧拓,鱼目混珠牟利者。伪刻有二:一、原石久佚,但见著录不知原刻是何面目,而以史传写刻者;二、毫无根据杜撰妄写者。”[1]

  广义的碑帖之属涵盖墓志,墓志除原刻之外也有重刻、翻刻及伪刻,但墓志中重刻、翻刻及伪刻的成因及作伪情形则与狭义的碑刻、法帖不尽一致。墓志翻刻的成因不似碑帖这般复杂,多为碑估受经济利益驱使,以翻刻冒充原刻牟利。翻刻墓志或勾描摹仿,或重写,志文内容虽没有大的篡改,但字神纹饰呆板,石花无自然风泐之形态,甚至于粗制滥造者连字句都会有错误。概言之,翻刻墓志历史文物性全无,艺术代表性大打折扣,但学术资料性还大体存在。墓志伪刻的成因与翻刻墓志略同,但数量要比翻刻墓志少的多,如洛阳师范学院图书馆藏有洛阳及其周边地区出土北魏、隋、唐、五代、明、清墓志共计346方,其中翻刻墓志有40余方,伪刻则屈指可数。笔者近年来从事馆藏墓志的整理与研究工作,接触到数方隋唐墓志伪刻,现将这几方隋唐墓志伪刻略加辨析说明,并附以墓志拓片图版,以有助于丰富对墓志刻石作伪手段的感性认识。

  一、隋王通妻孙贵墓志

  志石横断为两截,志文有缺损。首题“大将军昌乐公□司士行参军王通妻孙墓志”(图1)。志文第七行有“逾闲妇礼妙淑功”语,疑“功”前漏刻一“女”字,可断为“逾闲妇礼,妙淑女功”。志文第十二行“其月廿六日”中的“月”竟然刻成“目”字。如此不免让人怀疑这方墓志有翻刻之嫌。遂以“大将军昌乐公”为关键字查检金石书籍,寻检出《大将军昌乐公府司士行参军张通妻陶墓志》。隋张通妻陶贵墓志系清乾隆年间出土于陕西西安,是志《关中金石文字存逸考》等金石书籍多有记录,且均记原石久佚。国家图书馆藏有初拓本[2]。这方墓志的书法历来评价极高,是临习隋楷的最佳范本之一,故后世翻刻颇多,国家图书馆还藏有张通妻陶贵墓志翻刻本三种[3]。

图1 隋王通妻孙贵墓志图1 隋王通妻孙贵墓志

  王通妻孙贵墓志正是以张通妻陶贵墓志为蓝本的伪刻之作。作伪者仅将张通妻陶贵墓志中的姓氏等字样进行了改动,即“张”换成了“王”,“陶”刻成了“孙”,“春秋五十有五”改为“春秋六十有八”,其余皆仿刻张通妻陶贵墓志内容。其手法低劣,甚至出现了错字、漏字情况。作伪者用化学方法将志石做旧,并故意断成两截以蒙蔽世人。另王壮弘《增补校碑随笔》一书录有伪刻《大将军昌乐公府司士行参军张通妻李氏墓志》[4],说明早在民国甚至清末就有作伪者以张通妻陶贵墓志为蓝本妄刻志石。

  二、隋李同仁墓志

  墓志首题“隋宣惠尉陕东道天行台屯主李君墓志”(图2),首题就暴露出作伪手脚,陕东道是唐朝初年设置的战时行政区划,负责经略洛阳,进攻王世充,唐朝建立之初,各地尚有不少割据势力,王世充当时就盘踞在洛阳,在河南郡设立陕东道是为了谋划攻取洛阳,消灭王世充。怎么会穿越到隋朝呢?“天行台”也令人不知所云。台指在中央的尚书省,出征时于其所驻之地设立的代表中央的临时性政务机构称为行台,又称“行尚书台”或“行台省”,魏晋始有之。北魏武泰元年(528)孝明帝任命尔朱荣为“北道大行台”,“大行台”称号始见于此。墓志中的“天行台”毫无疑问应是“大行台”之误。唐武德元年(618)参见《中国历史纪年表》以刘文静为户部尚书,领陕东道行台左仆射,十二月,唐高祖下诏以秦王李世民为太尉、使持节、陕东道大行台,总部在蒲州,总领河北、河东军马。武德四年(621)平定王世充后,将陕东道大行台置于洛阳﹐以秦王李世民为尚书令,地位在其余行台之上。武德九年(626),诸道行台并废,陕东道废除后,其地设置河南道。

图2 隋李同仁墓志图2 隋李同仁墓志

  志文第七行至第八行有“运遭随季,起家宣惠。皇朝勃焉,辟为屯主”之语,“随”为“隋”之别体字,“隋季”即隋朝末年。“皇朝勃焉,辟为屯主”中的“皇朝”当为李渊父子所建之李唐王朝,“辟为屯主”即任陕东道大行台屯主。继隋兴起的朝代肯定是唐朝,“辟为屯主”和墓志首题是一致的。

  此方伪志定是以唐代墓志为蓝本,篡改年号等关键词另刻一志以冒充隋代墓志,尤其是志文第十行“大业十二年”中的“业”字竟刻为简体,这个错误太低级了。唐李同仁墓志现藏洛阳师范学院图书馆,拓片图版见于《邙洛碑志三百种》[5],墓志拓片长、宽均45厘米,志文正书20行,满行20字。首题“隋宣惠尉大唐陕东道大行台屯主李君墓志”,“大行台”中的“大”字残泐不全,故不学者伪造隋李同仁墓志时臆刻为“天”字。李同仁曾在隋朝任官,虽然此人亡于唐朝,但撰写墓志时为了交代他的做官经历,首题加上了“隋宣惠尉”等字,这种情况在出土墓志中是较为常见的。李同仁“贞观十二年六月廿三日终,春秋六十有五”,伪志纂为“大业十二年六月廿三日终,春秋四十有五”。

  三、隋杨君妻陈氏墓志

  王其祎、周晓薇《隋代墓志铭祛伪三例》一文已提到此方墓志(图3),其从书法不类、避讳不知、字体抵牾、改字明显、推理不通、官职有误、干支不合等七个方面对作伪所露破绽一一进行了详细考辨,并认定此伪志是以中唐杨元卿夫人陈氏墓志为蓝本另石纂刻[6]。笔者曾对杨元卿夫人陈氏墓志及其相关问题进行过详细调查,故将是志情形略作补充。

  志文第五行“夫人以开皇其七年二月十一日归于”,这里的年份应为陈氏适杨公元卿之年 古代称女子出嫁为“适”。依裴度所撰元卿卒年上推,其生于代宗大历十一年(776),弱冠滞游蔡州,吴少诚辟其为官当在德宗贞元十二年(796)前后。[7]则志文中的“开皇其七年”当为“贞元十七年”。大历共十四年(766-779),然后是建中(780-783)、兴元(784)、贞元(785-805),按常理推算,杨元卿婚配之年只能是贞元十七年(801),这一年杨元卿26岁。

  志文第七行至第八行“仁寿其三年十二月十三日哀诏追赠颍川郡君”,墓志称“公(杨元卿)以忠归国,为贼帅猜怒,夫人并四子其年九月三日苍卒罹祸”,杨元卿墓志亦称“夫人颖川陈氏,与四子前时在蔡,并命虎吻”。贼帅指淮西节度使吴少阳之子吴元济,宪宗元和九年(814),吴少阳死,元济匿不发丧,伪造少阳表,称病,请以元济为留后。朝廷不许。元济于是遣兵焚舞阳、叶县,攻掠鲁山、襄城、阳翟。宪宗诏各路军,以裴度主持主持讨伐事宜,双方相持数年。元和十二年(817)十月十一日,李愬雪夜袭蔡州,俘获元济,十一月斩首于长安,裴度为杨元卿撰志称“及丑类擒灭,余杖节入蔡,迹公之事,信然以闻”,杨元卿夫人陈氏应是在这一时间内“哀诏追赠颍川郡君”,故志文中的“仁寿其三年”应为“元和十二年”。

图3 隋杨君妻陈氏墓志图3 隋杨君妻陈氏墓志

  另志文第六行“并四子”之“四”、第十四行“一二三四”、第十七行“凡四人”之“四”等字虽与整篇书法风格大相径庭,粗糙拙顿,字形亦不规整齐正,但据知情人透露,墓志原石确实如此,着实令人费解。

  杨元卿墓志与其夫人陈氏墓志原石2001年4月同时出土于伊川县城关镇浥涧村西,后各自分飞。杨元卿墓志在2003年2月被洛阳师范学院图书馆以13800元购得。杨元卿夫人陈氏墓志则流落到洛阳市老城区豫深文博城,无知者将原石中的朝代、年号等关键字进行挖改,以冒充隋志,然手法太低劣,略通金石者一眼即可辨其真伪。

  四、唐陈希望墓志

  洛阳师范学院图书馆2003年收藏此志,但这方墓志在民国初年出土于洛阳北邙,志石长期流散于民间。早年见过是志拓片的罗振玉先生在《辽居稿》中对其赞誉有加:“此志,太子司议郎徐浩撰,不著书人姓氏,而书体至工,盖亦出季海(徐浩,字季海)手也。史称季海属词瞻给,又工楷、隶,当时诏令诰册,皆出其手,而文之传世者至罕。……近三十年,宇内出碑版不少,而书迹出于大家手者,仅欧阳通书《泉男生墓志》、鲁公书《颜勤礼碑》及季海此志而已。”

  陈希望墓志应是由唐代著名书法家徐浩于天宝八年(749)撰文并书丹,但墓志并未明言“太子司议郎徐浩撰并书”,故此墓志的书法艺术价值长期以来并未得到碑帖鉴赏者认可。洛阳师范学院图书馆征集到陈希望墓志刻石时,志文第二行“太子司议郎徐浩撰”下多一“书”字,且字体拙劣。看来民国时期陈希望墓志的拥有者为了提高墓志价值,伪刻了书丹名款,但手法太不高明,以致弄巧成拙。《洛阳出土墓志辑绳》第559页著录有墓志原拓图版,以志石与之比对,现存陈希望墓志除“太子司议郎徐浩撰”下伪刻一“书”字外,志石左下角残泐,有残缺,残损数字。

图4 唐陈希望墓志图4 唐陈希望墓志

  五、唐韦仪恩墓志

  墓志首题“大唐故韦府君墓志文”,“父洛阳丞韦应物撰文”(图5)。韦应物是中唐著名诗人,其于代宗广德、永泰间任洛阳丞。《新唐书·宰相世系四上》记韦应物有二子,分别是庆复、厚复,未见仪恩。适逢韦应物家族四方墓志(韦应物墓志、夫人元苹墓志、子韦庆复墓志及庆复夫人裴棣墓志)2007年出土于西安市长安区韦曲镇东北原上,[8]为我们辨析韦仪恩墓志的真伪提供了实证材料。

图5 唐韦仪恩墓志图5 唐韦仪恩墓志

  韦仪恩墓志称“君讳仪恩,字宽。永泰元年乙巳遇疾殡于河南府洛阳县官舍,年一十三岁。”韦应物墓志虽未明述应物生年,但据考证,韦应物生于开元二十三年(735),春秋五十有六[9]。韦仪恩卒于永泰元年(765),时年13岁,韦应物这一年31岁,则韦应物婚配时的年龄肯定不会超过18岁,也就是说韦应物应在天宝十二年(753)以前成家。然韦应物亲自撰文并书丹其妻元苹墓志称“以天宝丙申八月廿二日配我于京兆之昭应”, 天宝丙申即天宝十五年(756),由此推算,韦应物22岁时才娶元苹为妻。上述可证韦仪恩墓志定为向壁虚造,或将多方墓志随意裁取、拼凑成文之伪刻。

  以上所列5方隋唐墓志伪刻均系当代人所为,其作伪手法由墓志刻石本身来看,可分为篡改原石与另石妄刻两大类型。篡改原石有二:一是篡改墓志原石的姓氏字号、年号、朝代等关键词,以后朝墓志冒充前朝墓志,如隋杨君妻陈氏墓志。二是在原石上妄刻撰文、书丹等名款,这是古书画作伪的常见方法,亦被墓志伪刻者采用,如唐陈希望墓志。另石妄刻也分二种情形:一是以某一墓志原石为蓝本,仿刻一石,仅改刻姓氏字号、年号、朝代等关键词,如隋王通妻孙贵墓志、隋李同仁墓志。二是凭自由之意志向壁虚造;或是将多方墓志随意裁取、拼凑成文,如唐韦仪恩墓志。囿于材料所限,以上所列隋唐墓志伪刻并不能涵盖当代墓志作伪手法之全部,不过从以上实例分析可知,墓志伪刻无论是书体风格还是志文内容方面皆破绽重重,具备一定古代历史文化常识或书法修养者稍加留意即可辨识其真伪。

  参考文献:

  [1] 王壮弘。碑帖鉴别常识[M]。上海:上海书店,2008.

  [2] 北京图书馆金石组。北京图书馆藏中国历代石刻拓本汇编(第九册)[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89.

  [3] 李举纲,王秋芳。国家博物馆藏隋张通妻陶贵墓志拓本四种[J]。收藏家,2005(7)

  [4] 方若著,王壮弘增补。增补校碑随笔[M]。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1981.

  [5] 赵君平。邙洛碑志三百种[M]。北京:中华书局,2004.

  [6] 王其祎,周晓薇。隋代墓志铭祛伪三例[J]。唐史论丛,2008.

  [7] 赵振华。杨元卿墓志与唐平定淮西[J]。考古与文物,2002(4)

  [8] 马骥。新发现的唐韦应物夫妇及子韦庆复夫妇墓志简考[N]。文汇报,20071104.

  [9] 陶敏。韦应物生平再考[J]。文学遗产,2010(1)

  (作者工作单位:洛阳师范学院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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